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政策宣傳
就我市參保人來講,在重慶市以外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定點醫療機構備案后就醫,持本人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直接結算?缡‘惖鼐歪t直接結算解決了參保人員異地就醫“跑腿和墊支”的問題。我市參保人員可以在備案地和參保地雙向享受醫保待遇,在備案期間回重慶就醫可正常結算。
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時,執行就醫地規定的支付范圍及有關規定(指基本醫療保險藥品、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用耗材等醫保目錄),執行參保地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、支付比例、最高支付限額等有關政策。
精神疾病《特病辦理流程》
報銷政策
按重慶市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(渝人社發〔2017〕201號文件規定),我市精神病患者住院按單病種結算,標準如下:1、城鎮職工醫保:醫保中心每人每日支付206.1元(179*90%+54)。2、居民醫保一檔:醫保中心每人每日支付121.6元(169*40%+54);居民醫保二檔:醫保中心每人每日支付130.05元(169*45%+54)。3、異地醫保:按重慶市相關診療項目付費,按所在地(繳醫療保險費的地方)醫保政策報銷。
門診特。1、城鎮職工醫保:按每一自然年度(1月1日至12月31日)繳滿特病“門坎費”880元后,按80%比例報銷藥費。2、居民醫保:無特病門坎費,每年只報銷1000元(報完后自費)。